乾教字(2016)66号
各学区及各民办学校:
为了促进我县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依法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宣传和办学行为,现将咸阳市教育局文件(咸政教民字【2016】48号)转发给你们,望各学区及各民办学校接到通知后认真贯彻执行。
乾县教育局
2016年3月25日
抄 送:局各领导
乾县教育局 2016年3月25日印发
信息编辑:[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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