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予以注销,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3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注销,已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乾县不动产登记局
联系方式: 029-35539102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陕(2019)乾县不动产权第0000287号 |
陕西银河袜业有限公司 |
特此公告。
乾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2年3月10日
信息编辑:[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