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县不动产登记局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
来源:乾县不动产登记局 发布时间:2022-06-14 10:25 作者:[自然资源局]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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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人:宋爱珍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乾县城关镇泰山庙街,证号乾国用(2013)第02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书作废。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凡对声明有异议者,请在声明刊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乾县不动产登记局书面提出异议。 特此声明。 声明人:宋爱珍 2022年6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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