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24305359858H/2023-0030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发布机构 | 乾县 | |
发文日期 | 2023-03-13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根据乾县人民政府县长段志华同志的提议,经2023年3月13日乾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南伟同志为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韩克云同志为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侯佼同志为县教育局局长;
师红雨同志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刘磊同志为县公安局局长;
李征兵同志为县民政局局长;
巩宝玉同志为县司法局局长;
孙凯同志为县财政局局长;
李筱同志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南文涛同志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姚伟同志为县水利局局长;
邓月玲同志为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志辉同志为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叶文恒同志为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王涛同志为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宋小鹏同志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董云山同志为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马祯同志为县审计局局长;
陈战军同志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刘永赞同志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国涛同志为县统计局局长;
马亚宁同志为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宁少龙同志为县城乡管理执法局局长;
侯捷同志为县林业局局长;
吴小娟同志为县信访局局长;
冯战峰同志为县科技局局长。
决定免去:
姚伟同志乾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高志华同志乾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冉歆同志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刘昌昌同志乾县水利局局长职务;
刘勇同志乾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董小龙同志乾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宋健同志乾县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李筱同志乾县城乡管理执法局局长职务。
乾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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