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24305359858H/2023-00433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文号 | 乾政任字〔2023〕1号 | 发布机构 | 乾县 |
发文日期 | 2023-04-24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城关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经研究决定,任命:
殷国鹏同志为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成同志为县城市建设征收补偿中心主任;
魏建民同志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琳同志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强波同志为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程辉同志为县审计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魏昭同志为县审计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晨光同志为县林业站站长;
梁军同志为县林业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刘磊同志为县林业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李祯同志为县风景国有生态林场场长;
陈海林同志为县风景国有生态林场副场长(试用期一年);
赵艳同志为县风景国有生态林场副场长(试用期一年);
上鸿博同志为县五峰山国有生态林场场长(试用期一年);
许新强同志为县五峰山国有生态林场副场长(试用期一年);
上磊同志为县林业局绿化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建党同志为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杨琦同志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萌同志为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王争科同志为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南海涛同志为县渔政管理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何浩同志为县植保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高雄伟同志为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伟同志为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韩峰同志为县水土保持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王科峰同志为县水土保持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王宗同志为县水利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胡苗苗同志为县水资源工作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杨高社同志为县泔惠渠管理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兴国同志为县泔惠渠管理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韩团委同志为县泔惠渠管理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宋杰同志为县广场管理处主任;
杨柳同志为县城乡管理执法一中队副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赵飞龙同志为县城乡管理执法二中队副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袁航同志为县城乡管理执法三中队副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宋闯同志为县城乡管理执法四中队副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赵健同志为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俱涛同志为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任博同志为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严英同志为县农村公路管理站站长;
韩伟同志为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付养龙同志为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赵猛同志为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秋坤同志为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赵静同志为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康苗苗同志为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娟弟同志为县婚姻登记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姬祥同志为县殡葬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彤同志为县价格认证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创锋同志为县房管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张玄同志县城市建设征收补偿中心主任职务;
魏建民同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职务;
罗昌利同志县政府办副主任职务;
李社军同志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王会霞同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董永前同志县食安办副主任职务;
严英同志县出租车管理处主任职务;
宋杰同志县城乡管理局城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李成同志县广场管理处主任职务;
任小川同志县农业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站长职务。
特此通知。
乾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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