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24305359858H/2024-0002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文号 | 发布机构 | 乾县 | |
| 发文日期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根据《陕西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咸阳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乾县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有关规定,结合县情实际,划定全县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现公告如下:
一、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乾县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面积533.72平方公里,占全县面积的53.27%,水土流失面积24.84平方公里。涉及临平镇、新阳镇、城关街道办、阳洪镇、灵源镇、大杨镇、梁村镇、周城镇、王村镇、姜村镇、薛录镇、马连镇、峰阳镇,共12个镇1个街道办。本区目前水土流失较轻,但存在水土流失加剧的潜在危险。要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方针,建立健全管护机制,强化监督管理。要实施保护基本农田现状及设施,封育禁牧,生态修复,限制开发建设活动,保护植被和生态。
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乾县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面积468.18平方公里,占全县面积的46.73%,水土流失面积445.46平方公里。涉及峰阳镇,梁山镇,阳峪镇,临平镇,新阳镇,城关街道办,注泔镇,共6个镇1个街道办。本区水土流失较为严重,对当地及下游造成水土流失危害。各方要因地制宜积极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改善生态环境,改善当地生产条件,提高群众生产和生活水平。
特此公告。
乾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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