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24305359858H/2023-00732 | 主题分类 | 劳动就业 |
| 文号 | 发布机构 | 乾县 | |
| 发文日期 | 2023-10-12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政策 | ||
1、就业见习生活补贴
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统招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及16至24岁失业青年,可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参加3至12个月的就业见习,享受每月1200元的生活补贴和每月25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可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执行情况:2023年市级指标任务135人,现完成42人
2、就业见习一次性留用补贴
见习单位接收毕业生及失业青年见习且本年度留用率不低于50%,并与留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留用人数对见习单位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
3、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贷款
毕业5年内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以及普通高校在校硕士及博士生(对有过“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项目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可适当放宽毕业年限),在省内依法注册公司、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村经济合作社,可按规定向市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免息的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个人贷款和不超过50万元的合伙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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