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24305359858H/2024-0052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文号 | 发布机构 | 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发文日期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1、政策依据:
咸阳市职业技能培训相关政策主要依据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印发的《关于调整完善“十四五”期间咸阳市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标准的通知》(咸人社函﹝2021﹞136号)、《关于增加调整部分职业(工种)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标准的通知》(咸人社函﹝2023﹞265号)以及《咸阳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咸财社保﹝2021﹞76号)等文件。2、 培训对象:
包括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各类培训对象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
3、培训类型与补贴标准:
培训类型:
创业培训:主要为syb。
就业技能培训:开设工种参照相关通知文件,民办机构原则上备案工种不超过5个。
补贴标准:参加创业培训、就业技能培训,依照《咸阳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培训补贴标准文件有关规定给予补贴。
4、办理流程:
1. 备案申请:
申请时间:符合备案条件、有培训意向的高校和各培训机构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向相关部门递交备案申请书及相关备案资料。
提交资料:
备案书。
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办学场地面积(自有场地应出具产权证明,租赁场地应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契约或合同、消防安全证明材料)、实训设备数量、师资力量(专兼职教师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等)、教学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学员考勤制度、培训专业教学计划和大纲、使用教材、安全生产预案等。
相关证照。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须提供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等资料。
备案工种及年度培训计划及准备情况。
2. 开班申请:机构在培训对象组织到位后,向区人社局提出开班申请,递交开班资料,经审核审批同意后方可开班培训。申请开班必须提供下列资料:
开班报告。
开班申请表。
培训计划及课程安排。
培训人员花名册。
人员登记表。
培训学员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
培训期间的安全生产应急工作预案等。
3. 日常监管:相关部门采取随机检查的方式,对每个培训班的培训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人员如实填写培训班检查记录,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班抽查记录情况和培训考核结果报送区人社部门。
4. 资金拨付:经县人社部门备案的培训机构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免费开展就业、创业培训结束后,可申请培训补贴,并提供下列资料:享受补贴人员花名册(电子版,含联系电话等信息)、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等资料。县人社局依照相关文件规定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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