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24305359858H/2024-0069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文号 | 发布机构 | 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发文日期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一、单位职能:
1、 承担县域内参保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及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缴费核定、个人账户管理和医保信息管理工作;
2、承担县域内参保职工及城乡居民异地就医、关系转续、医保报销审核、参保单位缴费实地稽核等工作;
3、承担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慢性病认定复审工作;
4、承担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签订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负责人姓名:王云
三、办公电话:029-35520266
四、服务电话:029-35530667
五、工作时间:
08:30—12:00 14:30—18:00
09:00—12:00 13:30—17:30 (业务大厅)
(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办公地址:
乾县西兰大街一号市民中心
乾县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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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素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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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单位参保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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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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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咸阳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与缴费管理办法》(咸政办发〔2018〕6号) 《关于调整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咸医保发〔2019〕83号 《关于转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陕医保函〔2022〕4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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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辖区内取得营业执照或获准成立的用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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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单位批准成立的文件 2.《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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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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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不超过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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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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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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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及地点 |
乾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乾县西兰大街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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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9-35527378 |
乾县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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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素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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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职工参保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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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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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咸阳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与缴费管理办法》(咸政办发〔2018〕6号) 《关于调整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咸医保发〔2019〕83号)《关于转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陕医保函〔2022〕4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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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辖区内取得营业执照或获准成立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灵活就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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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
1.在职职工: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含增加、中断、终止、恢复、在职转退休、统筹区内跨险种转移)(加盖单位公章)②参保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灵活就业人员:①有效身份证件 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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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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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不超过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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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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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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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及地点 |
乾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乾县西兰大街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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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9-35527378 |
乾县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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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素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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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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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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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咸阳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与缴费管理办法》(咸政办发〔2018〕6号) 《关于调整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咸医保发〔2019〕83号)《关于转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陕医保函〔2022〕4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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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有需要变更信息的参保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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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
《基本医疗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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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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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即时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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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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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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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及地点 |
乾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乾县西兰大街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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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9-35527378 |
乾县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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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素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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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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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
设定依据 |
《咸阳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与缴费管理办法》(咸政办发〔2018〕6号) 《关于调整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咸医保发〔2019〕83号)《关于转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陕医保函〔2022〕4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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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有需要变更信息的参保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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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关键信息变更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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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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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即时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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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无 |
|
办事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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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及地点 |
乾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乾县西兰大街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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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9-35527378 |
乾县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办事指南
|
要素 |
内容 |
|
事项名称 |
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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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
设定依据 |
《咸阳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与缴费管理办法》(咸政办发〔2018〕6号) 《关于转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陕医保函〔2022〕4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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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参保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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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
单位有效证明文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介绍信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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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
办理时限 |
即时办结 |
|
收费标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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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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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及地点 |
乾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乾县西兰大街1号 |
|
联系电话 |
029-35527378 |
乾县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办事指南
|
要素 |
内容 |
|
事项名称 |
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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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
设定依据 |
《咸阳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与缴费管理办法》(咸政办发〔2018〕6号) 《关于转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陕医保函〔2022〕4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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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参保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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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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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
办理时限 |
即时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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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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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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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及地点 |
乾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乾县西兰大街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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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9-35530667 |
乾县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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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素 |
内容 |
|
事项名称 |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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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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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咸阳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与缴费管理办法》(咸政办发〔2018〕6号) 《关于转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陕医保函〔2022〕4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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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死亡的参保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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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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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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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不超过1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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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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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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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及地点 |
乾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乾县西兰大街1号 |
|
联系电话 |
029-35527378 |
咸阳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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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素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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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出具《参保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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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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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关于转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陕医保函〔2022〕4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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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调动到统筹区域外的参保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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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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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
办理时限 |
即时办结 |
|
收费标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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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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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及地点 |
乾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乾县西兰大街1号 |
|
联系电话 |
029-35527378 |
乾县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办事指南
|
要素 |
内容 |
|
事项名称 |
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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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
设定依据 |
《关于转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陕医保函〔2022〕4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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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从异地转入的参保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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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参保凭证》(含电子《参保凭证》) 3.《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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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
办理时限 |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
|
收费标准 |
无 |
|
办事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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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及地点 |
乾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乾县西兰大街1号 |
|
联系电话 |
029-35527378 |
乾县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办事指南
|
要素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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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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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
设定依据 |
《关于印发咸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咸政办发〔2019〕7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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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咸政办发〔2019〕73号文件规定参保范围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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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
1.有效身份证件 2.《咸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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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持办理材料到乾县市民中心医保窗口办理参保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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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即时办结 |
|
收费标准 |
无 |
|
办事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办理机构及地点 |
乾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乾县西兰大街1号 |
|
联系电话 |
029-35530667 |
乾县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办事指南
|
要素 |
内容 |
|
事项名称 |
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
设定依据 |
《关于印发咸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咸政办发〔2019〕7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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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咸政办发〔2019〕73号文件规定参保范围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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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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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持办理材料到乾县市民中心医保窗口办理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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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即时办结 |
|
收费标准 |
无 |
|
办事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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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及地点 |
乾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乾县西兰大街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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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9-35530667 |
乾县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办事指南
|
要素 |
内容 |
|
事项名称 |
城乡居民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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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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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工作的通知》 (咸医保中心函〔2021〕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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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在外务工、随父母或子女居住的城乡居民,假期、实习、休学期间的大中专、技校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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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代办人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和社保卡 2.《咸阳市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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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持办理材料到乾县市民中心医保窗口办理备案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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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即时办结 |
|
收费标准 |
无 |
|
办事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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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及地点 |
乾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乾县西兰大街1号 |
|
联系电话 |
029-35530667 |
乾县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办事指南
|
要素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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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异地转诊人员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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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
设定依据 |
《关于调整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咸医保发〔2019〕83号 ) 《关于印发咸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咸政办发〔2019〕73号) 《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工作的通知》(咸医保中心函〔2021〕12号) 《关于印发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陕医保发〔2021〕6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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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符合转诊规定的参保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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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3.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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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1.因患恶性肿瘤、肝硬化晚期、白血病、慢性肾功能衰竭、骨髓异常增生综合症、急性出血坏死性胰腺炎、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终末期肾病器官移植及术后、精神病等疾病首次在就医地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后,需后续治疗的,可由个人持就诊后的诊断证明(医院盖章)、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到乾县市民中心医保窗口办理备案手续,有效期为半年;2.省外转院须持西安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单、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到乾县市民中心医保窗口办理备案手续;3.异地人员确因安置地(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需要到安置地(居住地)外其它联网直接结算医疗机构就诊的,按照属地原则实行逐级转诊,通过网络上传或传真转诊证明,转诊手续一次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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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即时办结 |
|
收费标准 |
无 |
|
办事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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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及地点 |
乾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乾县西兰大街1号 |
|
联系电话 |
029-35530667 |
乾县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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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素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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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
设定依据 |
《关于调整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咸医保发〔2019〕83号 ) 《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工作的通知》(咸医保中心函〔2021〕12号) 《关于印发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陕医保发〔2021〕6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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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参保职工退休后异地安置 |
|
办理材料 |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
|
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
办理时限 |
即时办结 |
|
收费标准 |
无 |
|
办事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办理机构及地点 |
乾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乾县西兰大街1号 |
|
联系电话 |
029-35530667 |
乾县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办事指南
|
要素 |
内容 |
|
事项名称 |
城镇职工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
设定依据 |
《关于调整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咸医保发〔2019〕83号 ) 《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工作的通知》(咸医保中心函〔2019〕45号) 《关于印发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陕医保发〔2021〕6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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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异地居住、灵活就业人员外出就业创业的参保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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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3.长期居住认定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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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
办理时限 |
即时办结 |
|
收费标准 |
无 |
|
办事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办理机构及地点 |
乾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乾县西兰大街1号 |
|
联系电话 |
029-35530667 |
乾县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办事指南
|
要素 |
内容 |
|
事项名称 |
城镇职工常驻异地工作就医备案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
设定依据 |
《关于调整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咸医保发〔2019〕83号 ) 《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工作的通知》(咸医保中心函〔2021〕12号) 《关于印发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陕医保发〔2021〕65号) |
|
申请条件 |
参保职工常驻外地、驻外办事机构工作人员 |
|
办理材料 |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3.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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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
办理时限 |
即时办结 |
|
收费标准 |
无 |
|
办事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办理机构及地点 |
乾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乾县西兰大街1号 |
|
联系电话 |
029-35530667 |
乾县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办事指南
|
要素 |
内容 |
|
事项名称 |
市外转院备案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
设定依据 |
《关于调整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咸医保发〔2019〕83号 ) 《关于印发咸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咸政办发〔2019〕73号) 《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工作的通知》(咸医保中心函〔2019〕45号) 《关于印发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陕医保发〔2021〕65号) |
|
申请条件 |
因市级统筹地区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城镇职工、城乡居民患病需转往西安指定医疗机构(仅限三级)诊治的。 |
|
办理材料 |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社保卡原件 2.转院申请表 |
|
办理流程 |
在市级统筹区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医保科办理 |
|
办理时限 |
即时办结 |
|
收费标准 |
无 |
|
办事时间 |
工作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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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及地点 |
在市级统筹区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医保科 |
|
联系电话 |
乾县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办事指南
|
要素 |
内容 |
|
事项名称 |
门诊费用报销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
设定依据 |
《关于调整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咸医保发〔2019〕83号 ) 《咸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管理办法》(咸政办发〔2018〕7号) |
|
申请条件 |
参保职工异地门诊费用报销 |
|
办理材料 |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门急诊费用清单 4.处方底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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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
办理时限 |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
|
收费标准 |
无 |
|
办事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办理机构及地点 |
乾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乾县西兰大街1号 |
|
联系电话 |
029-35534887 |
乾县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办事指南
|
要素 |
内容 |
|
事项名称 |
住院费用报销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
设定依据 |
《关于调整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咸医保发〔2019〕83号 ) 《咸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管理办法》(咸政办发〔2018〕7号) 《关于印发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陕医保发〔2021〕65号) |
|
申请条件 |
参保职工异地住院费用报销 |
|
办理材料 |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住院费用清单 4.诊断证明 |
|
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
办理时限 |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
|
收费标准 |
无 |
|
办事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办理机构及地点 |
乾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乾县西兰大街1号 |
|
联系电话 |
029-35534887 |
乾县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办事指南
|
要素 |
内容 |
|
事项名称 |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
设定依据 |
咸阳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 |
|
申请条件 |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
|
办理材料 |
1.月度结算汇总单 2.结算单 3.住院病历 4.费用明细 |
|
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
|
办理时限 |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
|
收费标准 |
无 |
|
办事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办理机构及地点 |
乾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乾县西兰大街1号 |
|
联系电话 |
029-35521161 |
乾县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办事指南
|
要素 |
内容 |
|
事项名称 |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费用结算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
设定依据 |
2021年咸阳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 |
|
申请条件 |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 |
|
办理材料 |
1.月度结算汇总单 2.结算单 3.处方 |
|
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
|
办理时限 |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
|
收费标准 |
无 |
|
办事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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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及地点 |
乾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乾县西兰大街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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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9-35534887 |
乾县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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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素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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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产前检查费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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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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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关于调整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咸医保发〔2019〕83号 ) 《关于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待遇的通知》(咸医保函〔2020〕6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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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正常参保缴费的参保女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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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费用清单 4.诊断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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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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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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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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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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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及地点 |
乾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乾县西兰大街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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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9-35521161 |
乾县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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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素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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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生育医疗费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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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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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关于调整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咸医保发〔2019〕83号 ) 《关于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待遇的通知》(咸医保函〔2020〕6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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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正常参保缴费的参保女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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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费用清单 4.病历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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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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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
|
收费标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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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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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及地点 |
乾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乾县西兰大街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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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9-35521161 |
乾县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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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素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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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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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
设定依据 |
《关于调整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咸医保发〔2019〕83号 ) 《关于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待遇的通知》(咸医保函〔2020〕6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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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正常参保缴费的参保女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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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费用清单 4.病历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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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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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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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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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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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及地点 |
乾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乾县西兰大街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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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9-35521161 |
乾县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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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素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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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生育津贴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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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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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关于调整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咸医保发〔2019〕83号 ) 《关于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待遇的通知》(咸医保函〔2020〕64号) 《咸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生育待遇申领资料的通知》(咸医保函〔2021〕1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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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正常参保缴费的参保女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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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参保职工生育待遇申报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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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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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
|
收费标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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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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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及地点 |
乾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乾县西兰大街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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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9-35521161 |
乾县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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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素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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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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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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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1.《咸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管理办法》(咸政办发〔2018〕7号) 2.《关于调整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咸医保发〔2019〕83号) 3.《咸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咸政办发〔2019〕73号) 4.《咸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鉴定审核标准》(咸医保发〔2019〕8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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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市级统筹区域内正常参保,患有51种门诊特殊病疾病的参保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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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 3.病历资料或检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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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参保患者在市域内任意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直接申请办理。异地就诊患者可将资料带回办理,乾县指定三家医疗机构随时办理(乾县人民医院、乾县中医医院、乾县康秦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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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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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免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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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时间 |
随时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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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及地点 |
乾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乾县西兰大街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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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9-35521161 |
乾县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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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素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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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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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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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咸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咸阳市医疗保障新增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咸医保发〔2021〕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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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1.正式运营至少3个月; 2.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且第一注册地在该医疗机构的医师; 3.主要负责人负责医保工作,配备专(兼)职医保管理人员;100张床位以上的医疗机构应设内部医保管理部门,安排专职工作人员; 4.具有符合医保协议管理要求的医保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等; 5.具有符合医保协议管理要求的医院信息系统技术和接口标准,实现与医保信息系统有效对接,按要求向医保信息系统传送全部就诊人员相关真实信息,为参保人员提供直接联网结算。设立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医用耗材、疾病病种等基础数据库,按规定使用国家统一的医保编码(与省市相关政策同步执行); 6.符合法律法规和省级及以上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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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
1.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医诊所备案证)、军队医疗机构为民服务许可证照复印件; 3.与医保政策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文本; 4.与医保有关的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相关材料; 5.纳入定点后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预测性分析报告; 6.与服务功能相适应的诊断、治疗、手术、住院、药品贮存及发放、检查检验放射等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清单; 7.医师、护士、药学及医技等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劳动合同及其执业资格证复印件; 8.医疗机构评审结果或证明材料; 9.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0.员工名册及签订劳动合同副本: 11.单位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票据; 12.咸阳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申请承诺书; 13.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按相关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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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提交资料-核查评估-公示公布-签订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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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每季度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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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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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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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及地点 |
乾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乾县西兰大街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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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9-35520266 |
乾县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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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素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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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零售药店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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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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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咸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咸阳市医疗保障新增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咸医保发〔2021〕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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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1.在注册地址正式经营至少3个月; 2.至少有1名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具有药学、临床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药师,且注册地在该零售药店所在地,药师须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合同期内; 3.至少有2名熟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的专(兼)职医保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医保费用,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合同期内; 4.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开展药品分类分区管理,并对所售药品设立明确的医保用药标识; 5.具有符合医保协议管理要求的医保药品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医保人员管理制度、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和医保费用结算制度; 6.具备符合医保协议管理要求的信息系统技术和接口标准,实现与医保信息系统有效对接,为参保人员提供直接联网结算,建立医保药品等基础数据库,按规定使用国家统一医保编码(与省市相关政策同步执行); 7.符合法律法规和省级及以上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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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
1.定点零售药店申请表; 2.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药学技术人员相关证书及其劳动合同复印件; 4.医保专(兼)职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名册、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 5.单位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票据; 6.与医疗保障政策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文本; 7.与医保有关的信息系统相关材料; 8.纳入定点后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预测性分析报告; 9. 咸阳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申请承诺书; 10.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按相关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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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提交资料-核查评估-公示公布-签订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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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每季度一次 |
|
收费标准 |
无 |
|
办事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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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及地点 |
乾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乾县西兰大街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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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9-355202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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