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424305359858H/2024-0068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乾政办发〔2024〕10号 | 发布机构 | 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4-05-21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科技发展项目和资金 |
原文链接:乾政办发〔2024〕10号关于印发《乾县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与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报告
一、 背景依据:依据《中共乾县县委乾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秦创原科技成果转化先行区的实施方案》(乾发〔2023〕11号)设立, 科技发展计划资金在预算内列支,支持科技发展和科技创新,主要用于农业科技、工业科技和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创新活动。
二、政策措施:
(一)资金使用范围
1. 重点支持领域:县域主导产业及社会发展领域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科技创新及服务平台建设、科技和金融结合、科技园区等科技创新活动。
2. 具体使用范围:装备制造、纺织服装、新能源新材料、食品医药等领域,以及农业科技、工业科技和社会发展领域的各项具体活动。
3. 重点支持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开发项目;产业关联度大、市场前景好的高新技术成果项目;有利于产业集群发展和产学研合作的科技创新项目。
(二)、支持方式及额度
1. 设定单位:由县财政局根据预算安排确定县科技发展计划项目资金类别设置和资金额度;由县科技局根据国家、省级、市级相关政策和县域实际,会同县财政局共同发布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2. 补助额度:一般项目不超过30万元,个别重大项目不超过50万元。
3. 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
4. 申报要求:同一年度,每个企业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和一种支持方式。已申报国家、省级、市级的项目不得申报县级科技计划项目。
(三)、项目资金申请条件
1. 政策要求: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县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及相关政策要求。
2. 申报条件:注册在乾县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团组织,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良好的会计和纳税信用等。
(四)、项目申报资料
1. 必要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建议表、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附件等。
2. 具体内容:涵盖项目背景、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关键技术与创新点、预期目标、应用前景、现有基础、实施方案、进度安排、资金预算等。
(五)、项目申请、评审、立项程序
1. 立项方式:专家评审和行政审批相结合。
2. 立项程序:公开申报、受理审核、专家评审、实地考察、会议审定和发文下达等。
3. 合同签订:项目立项后,承担单位需与县科技局签订合同书。
(六)、项目资金拨付和项目验收
1. 资金拨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2. 验收程序:项目执行期满后提交验收申请,根据任务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七)、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
1. 监督管理:县财政局和县科技局负责监督管理,接受审计部门监督。
2. 绩效评价:实行绩效评价制度,对未结题验收的项目进行调查和绩效评价。
3. 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或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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