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24305359858H/2024-0075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文号 | 乾政办发〔2024〕9号 | 发布机构 | 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2024-04-11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地质灾害防治 | ||
文字解读:关于印发《乾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乾政办发〔2024〕9号
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乾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城关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乾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1日
乾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好2024年度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结合我县地质灾害现状和2024年汛期气候预测,制定本方案。
一、全县地质灾害现状
(一)地质环境及2023年度防治概况
乾县地处关中盆地中段,属渭北黄土台塬区,地势西北高东南低。按地貌形态大致可分为南北两部分,北部为二级黄土台塬区,南部为一级黄土台塬区。随着乾县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人类工程活动日益剧烈。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不合理的边坡开挖、修路建房、垦荒耕种、矿渣乱堆乱放等,打破了斜坡原始平衡状态,造成环境恶化、气候异常、暴雨频发、崩滑流灾害频发,人类工程活动已成为引发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之一。
2023年全县未发生一起造成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汛前发布《乾县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完成四级群测群防目标责任书签订,完善应急预案4份,发放防灾工作卡4份、避险明白卡32份。开展地灾知识宣传活动5场,宣传人数10980人,发放宣传资料14400余份。完成4场隐患点受威胁群众培训,培训人数96人。开展隐患点应急避险演练4场,参加人员132人。全年共计开展隐患点巡排查149次,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4次。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24期。按时完成乾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二)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情况
根据2024年群测群防系统最新显示,我县现有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3处,威胁30户,140人,房屋156间,威胁财产1270万元;另有10处移交地质灾害隐患点由责任主体单位负责防治工作。
(三)地质灾害中风险区威胁情况
根据2024年4月我县中风险区最新核查成果显示,全县现有地质灾害中风险区7处,威胁74户,277人,房屋270间,威胁财产1335万元。
二、2024年气候预测
(1)总趋势预测
预计乾县2024年1—10月降水量为500~600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多一成左右。
(2)汛期各月降水趋势预测
(4~5月):降水量为85~120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多一成左右。
(6~8月):降水量为260~370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多一成左右。
(9~11月):降水量为140~190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多一成左右。
(3)气象灾害展望及建议
预计2024年汛期我县气候状况总体为一般到偏差,降水较常年偏多,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呈多发态势。汛期阶段性、局地性气象灾害突出,暴雨,冰雹、雷电、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多发。应重点关注北部山区强降水天气诱发的中小河流洪水、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段和防范期
(一)重点防治区。全县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面积264.83平方公里,占全县面积的21.35%。该区地质环境条件差,地质灾害发育。主要包括:泔河流域崩塌滑坡沿线重点防治区。漠谷河流域崩塌滑坡沿线重点防治区;漆水河高陡边坡崩塌滑坡沿线重点防治区。
泔河两岸地质灾害防治区主要包括泔河沟道、两岸斜坡和岸边沟壑影响区。行政区划由北向南分属峰阳镇、阳峪镇、注泔镇、城关街办和阳洪镇管辖。面积90.87km2,占全县总面积的9.29%。
漠谷河两岸地质灾害防治区主要包括漠谷河及其支沟两岸。行政区划分属关头社区、梁山镇、城关街办、漠西社区、新阳镇、周城镇、梁村镇、王村镇管辖。面积137.63 km2,占全县总面积的13.73%。
漆水河两岸地质灾害防治区主要包括漆水河及其支沟两岸。行政区划分属临平镇管辖。面积36.34km2,占全县总面积的3.62%。
(二)重点防范的城镇。城关街道办、临平镇、阳洪镇、灵源镇、阳峪镇、峰阳镇、注泔镇。以上镇(办)地质环境条件较复杂,人口集中,在降水、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影响下,发生滑坡、崩塌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三)重点防范的交通干线。乾县—峰阳公路杨家河段属高陡斜坡地段。防范类型主要为滑坡、崩塌。
(四)重点防范的矿山及开采区。峰阳五峰山石灰岩矿区崩塌、滑坡多发带。
(五)地质灾害发生的时段预测。地质灾害的发生与降水密切相关,预计2024年地质灾害相对集中发生的时间段为5至9月份,在降水作用下极易引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灾害。各镇(办)
及有关部门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及时进入重点防范工作状态,认真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确保安全度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四、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主要目标
(一)进一步夯实基础性工作
1、一是发布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各镇办结合实际情况,参照县级方案抓紧编制发布本辖区防治方案。二是自然资源部门要根据乾县中风险区核查成果监督指导各相关镇办落实中风险区巡查监管责任和防治体系建设。三是按照省自然资源厅要求时间节点细致安排,有序完成乾县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竣工终验。同时,在汛中召开会商会、研判会,及时分析形势、会商措施,确保县、镇各级力量在重点时期、关键节点上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严格执行危险性评估制度。住建、教育、交通、水利、卫生、文化旅游等单位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展工程建设活动时,要认真开展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从源头上严防人为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的现象。自然资源部门按照《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要求,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监督管理,严防工程建设引发、加剧地质灾害发生。在报地、批地、供地环节严格要求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工程建设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严禁批准易发区未经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建设项目办理土地有关审批手续;地质灾害防治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加大违法处罚力度,确保地质灾害源头管控落到实处。
3、完善更新群测群防体系。自然资源部门应进一步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层层签订地质灾害防灾目标责任书,制定完成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的“防、抢、撤预案”,建立一点一档,严格落实“两卡一预案”制度,确保镇办把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到户,逐点落实监测人员和监测责任人,及时发放监测人员补助经费,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在滑坡、崩塌、泥石流等易发区段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撤离路线、落实避险场所,禁止受威胁对象进入危险区。
4、做好宣传培训演练。各镇办要积极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和避险演练,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等对《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陕西省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地质灾害防治办法》等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进行宣传。通过构建常态化减灾防灾宣传机制,在全县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活动,使地质灾害防范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防灾避灾意识和能力,不断提升广大干部群众防范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二)全力做好汛期地灾防治工作
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是全年工作的重点,县自然资源部门要紧紧围绕闭环管理“四步走”,抓细抓实各项工作。
1、多维度发现隐患。一要充分利用当地群众对周边地形熟知的优势,及时向自然资源部门上报灾险情信息;二要充分利用“隐患点+风险区”双控工作要求,查找新的地质灾害隐患。要整理汛前排查成果,形成台账及书面报告,对新发现的隐患点及时上报并入库。汛后深入开展群测群防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更新核查工作,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做好隐患点的动态更新和销号工作,及时调整防治工作重点;三要充分利用正在开展的不同尺度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发挥专业技术单位特长,发现隐患;四要充分发挥住建、水利、交通、教育、文化和旅游等部门主体责任,对各自管辖范围内涉及人员安全的项目或设施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隐患要及时移交给相关责任单位,并指导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2、全方位监测隐患:要进一步加强群测群防工作,做到“一固定三到位”。要人员固定,及时更新信息;要培训到位,熟知“两卡”内容,熟知速报制度;要奖补到位,及时发放群测群防补助;要物资到位,对库存物资进行清点、维护,配齐必要设备。
3、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县自然资源局和县气象局要在汛期继续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及时提供有效的预报预警信息。按照《陕西省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管理技术要求》做好预警信息处置,对有效预警和成功预报要及时上报。
4、快速反应果断撤离。要提前做好应急人员、设备、物资等各项准备工作。做好地质灾害值班与信息报送工作,各镇办及相关单位要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发生灾情、险情后信息报送及时、传送渠道通畅。一旦发生灾险情,在报告县政府的同时,报告县自然资源局和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和应急管理部门要互联互通,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规定》,明确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清单及其防灾避险转移人员清单,配合地方政府组织撤离。
五、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办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形势的严峻性,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防治措施。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科学部署,有效应对,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保障防治经费。县人民政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年度防治工作经费不低于50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的补助、宣传培训、演练、气象预警、平战结合技术支撑、隐患点排危除险和应急处置、巡排查等工作,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明确职责分工。全县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重大工程、交通沿线、旅游景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时对地质灾害隐患做出预测、预警、预报;切实做好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的工程建设、城镇规划、水库、机场等项目选址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从源头上把好地质灾害防御第一关;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查检查,加强对在建工程的监督管理,对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工程,督促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采取预防治理措施。 (四)坚持部门联动。县自然资源部门要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加强与发改、民政、住建、交通、水利、气象、应急管理等部门的协作,加强会商,不断提高防灾减灾水平;县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县气象部门要及时提供降雨信息,做好预警预报工作。其他部门要按照《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负责做好本部门承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汛期值班电话:029-35535010
县应急管理局汛期值班电话:029-35535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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