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24305359858H/2026-0008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文号 | 发布机构 | 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发文日期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乾政办机字〔2026〕1号
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乾县国家农业现代化粮食产业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城关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为加强国家农业现代化粮食产业示范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打造一批体制机制创新、绿色发展成效突出、带动农民致富作用显著的农业现代化粮食产业示范区,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乾县国家农业现代化粮食产业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段志华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刘宇超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师红雨 县政府办主任
韩克云 县发改局局长
孙 凯 县财政局局长
谢光临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姚 伟 县水利局局长
王宏伟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马 祯 县审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由王宏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国家农业现代化粮食产业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决策部署,负责全县农业现代化粮食产业示范区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
(二)审议全县国家农业现代化粮食产业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实施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
(三)审定全县国家农业现代化粮食产业示范区创建目标任务,督促检查全县国家农业现代化粮食产业示范区创建进展情况,对各镇(办)、各有关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
(四)组织研究完善国家农业现代化粮食产业示范区创建等发展扶持政策,督促检查国家农业现代化粮食产业示范区创建工作各建设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五)研究解决国家农业现代化粮食产业示范区创建工作中出现的重大困难和问题。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对各部门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小组关于国家农业现代化粮食产业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工作部署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梳理分析国家农业现代化粮食产业示范区创建过程中存在困难和问题,并提出需要帮助解决的相关建议。
(三)协调解决各镇(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推进国家农业现代化粮食产业示范区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四)负责领导小组会议会务筹备、议题资料准备、会议纪要起草,以及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贯彻落实情
况等工作。
(五)根据国家农业现代化粮食产业示范区创建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对各镇(办)、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动态分析,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报告,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镇(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
(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一)县政府办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各镇(办)、各部门有关国家农业现代化粮食产业示范区建设事宜;
(二)县发改局主要做好国家农业现代化粮食产业示范区项目立项、审批工作,保障项目落地顺利实施;
(三)县财政局主要做好示范区创建资金筹措和落实工作,确保示范区建设工作正常开展;
(四)县农业农村局主要做好与省、市有关部门的对接工作,培育引导龙头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参与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做强做大主导特色产业;
(五)县水利局主要做好示范区水利基础设施规划及建设工作,确保示范区实现水源充足。
(六)县审计局做好示范区规划建设过程中的监督、审计工作;
(七)县自然资源局做好示范区农业用地规划和审批工作;
(八)各镇(办)积极做好示范区建设宣传和用地流转工作,编制本镇主导产业规划,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使贫困户实现脱贫增收。
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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