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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2024-01-10 15:15:00
来源: 医保局
作者: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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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11610424305359858H/2024-00036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乾医保函〔2024〕3号 发布机构 乾县
发文日期 2024-01-10 有效性
主题词 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1月1日到2023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医疗保障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相关政策、医药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准则等方面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及时更新并发布了医疗保障局及下属单位公开办公流程说明以及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确保政务公开网上申请平台畅通。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答复文本,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答复格式规范。坚决做到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落实、机构落实、经费落实、人员落实任务落实内容落实。

(三)政府信息管理

规范性文件方面。2023年,我局未制定新发布规范性文件。信息公开审查方面。医保局牢固树牢政府信息公开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对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查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调,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工作,保证所发布的政府信息合法、准确。

(四)平台建设

一是扎实推进“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平台落实工作。2023年度,我局及时受理、回复并解决“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平台反馈问题48起。做到受理率100%,解决率100%,群众满意率100%。此外,县长信箱5起、在线咨询0起、县委督查室督办舆情2起、县委宣传部(网信办)舆情0起、医保局电话接访0起、医保局舆情接访0起,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办结率100%。

是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2023年1月以来,在县融媒体中心公众号“乾县发布”及时发布我县城乡居民医保各类政策文件各类政策宣传视频、城乡居民报销相关公告等信息共计20多条2023年12月已按要求向县财政局上报预决算情况,并拟按照相关程序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基本支出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并按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分类进行详细说明。

是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加快推进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根据省市文件精神,按照“六统一”要求,初步建立了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管理模式,使保障更加公平。

加快提升医保服务效能。深入推进医保服务便民化,积极推行“帮办代办”和“电话办”等便民措施,健全完善医保“三级”经办服务网络,加强基层专职医保服务人员业务培训,下放7大项10小项医保业务至镇(办)服务站,打通医保服务“最后一米”,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制定乾县医疗保险业务经办办事指南,公布业务办理事项名称、申办证明材料、业务办结时限和经办科室和咨询电话。加快推进医保服务“网上办”“掌上办”,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电子记录册、电子处方等场景应用,优化升级便捷就医服务。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马亚宁担任组长,局党组成员胡党锋任副组长,由局属医疗保障经办中心负责人、医疗保障基金监测中心负责人、局机关各股室为成员的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全体同志对上传的内容进行审核把关,保证上传内容安全准确,并指定一名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人员负责日常检查维护工作。二是加强任务落实。严格落实把政务公开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明确工作重点,压实工作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继续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搞好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和相关措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事,进一步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搞好政务信息公开评议,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水平;三是进一步完善细化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做到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树形象,推动医疗保障系统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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