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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乾县征收农用地及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重新公布工作听证会的公告

时间: 2026-08-18 15:24:25
来源: 乾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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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启动全省征收区片综合地价重新公布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耕发〔2026〕691号)及《咸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咸阳市征收农用地及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重新公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确保新旧标准顺利衔接,保障广大农民特别是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和长远生计,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规范城镇建设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工作开展,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召开乾县征收农用地及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重新公布工作听证会。

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6年9月21日,下午15:00—16:00

二、听证会地点

乾县自然资源局5楼会议室

三、听证事项

听取听证代表对乾县征收农用地及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重新公布成果的意见、建议,现场接受相关咨询。

四、听证参会申请须知

(一)可申请参会主体

1.乾县辖区内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乾县辖区内依法登记设立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3.与本次区片综合地价重新公布存在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4.县政府办、发改、财政、统计、林业、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及各镇(办)人民政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凡拟申请参加本次听证会的人员和法人,请于2026年8月19日至9月20日工作日期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本单位营业执照向乾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填写报名表。

联系人:王靠文

联系电话:13572771222

五、听证会代表的确定

听证会代表由县政府办,县发改、财政、统计、林业、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以及各镇(办)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及相关利害关系人组成。

六、听证会注意事项

1.听证会议代表应当准时参加听证会,迟到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不得进入会场;

2.听证会议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

3.听证会议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的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4.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严禁在会场无理取闹、大声喧哗。

特此公告

乾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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